查处违规燃放(存储)烟花爆竹 资中公安是认真的
涉及烟花爆竹问题
相关部门及举报电话
烟花爆竹质量问题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市场监管部门(12315)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应急管理部门(12350)
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公安机关(110)
2024年12月31日,资中县公安局银山派出所民警与政府工作人员,在银山镇辖区开展烟花爆竹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副食店铺仓库内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资质,违规储存各类鞭炮共计428饼,涉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储存烟花爆竹等爆炸性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5年1月1日下午,资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双河派出所在辖区一居民楼里查获鞭炮105件,违法行为人汤某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烟花爆竹予以依法收缴。
经查:银山镇、双河镇两处隐蔽库房涉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储存烟花爆竹等爆炸性物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强氧化剂、爆炸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废弃销毁等环节都具高危属性,稍不注意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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