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法院受理全市基层法院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
10月30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资中县法院管辖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资中县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全市基层法院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
11月3日,资中县法院到资中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中心,顺利对公司账册、账簿予以封存,接收了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工程部印章,并告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下一步,资中县法院将依法公开竞选管理人,有序、高效推动案件审理。 (谭春英)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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