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三分钟,搬运两小时”“本想毁证据,点火反留痕”……近日,资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频频“露怯”,最终在案发后第三天被警方抓获。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场“笨拙”的夜间行动
12月1日凌晨,彭大驾驶自家三轮车搭载弟弟彭二,从家里出发前往邻镇,打算“弄点东西换钱”。没想到,第一次出手就状况百出。
彭二发现路边一辆红色三轮车,试图独自推行,却因饮酒后体力不支,没推几步便呼喊哥哥帮忙。两人合力将车推至垃圾桶旁后,彭大蹲地拆卸电瓶,足足用了十分钟。为销毁证据,弟弟又将车推至坡下,用废纸引燃车辆,然而火光在夜色中格外醒目。
再次出手,依旧“不专业”
随后,二人到达目的地。彭二在巷口望风,彭大进入巷内,先后推出一辆红色、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两人费力将白色电动车抬上三轮车,中途还休息数次。返程途中,他们又盯上一辆蓝色三轮车,彭大再次花费十分钟拆卸电瓶,弟弟搬运数米便体力不支,最后竟驾驶刚刚偷来的红色电动车返回运送电瓶。
回家后,二人为掩盖罪行,连夜将两辆电动车的电瓶拆卸,外壳烧毁,仅剩车架。事后两人各分得200元赃款,自以为天衣无缝,不料警方早已盯上他们。
警方迅速破案,赃物悉数追回
通过走访排查,资中警方很快锁定二人行踪,于12月4日将两人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车辆车架、电瓶等涉案物品。
法律底线不可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彭某一、彭某二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警方提醒
停车须规范: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监控覆盖的区域,离车时务必锁好车、拔钥匙,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遇事即报警:若发现车辆被盗或身边出现可疑人员、车辆,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尽可能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守法是正道: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踏实工作、合法谋生,才是幸福生活的根本保障。
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资中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治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