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船城】禁渔期严禁非法捕捞!全力守护沱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近日,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巡河工作中成功查获两名非法捕捞人员,现场缴获大量作案工具及渔获物,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当日21时许,民警在沱江流域归德镇甘露过河码头附近开展巡河工作时,发现江面有一艘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当时天降大雨,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抓捕精准高效,民警冒雨在岸边隐蔽蹲守,全程严密监控。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趁嫌疑人仍在实施捕捞作业,民警迅速出击,当场将其控制,整个处置过程快速、稳妥、依法进行。现场查获三重刺网5副、渔船1艘、头灯2个等作案工具,以及渔获物共计425尾,净重69斤,包括䱗(参子)、鲫鱼、鳜鱼、黄颡鱼(黄辣丁)、大鳍鳠(石板条)等多种沱江土著鱼类。经讯问,两名嫌疑人对其在沱江禁渔区、禁渔期(每年3月至6月)使用禁用渔网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沱江流域为禁渔区,每年3月至6月为禁渔期,涉案人员使用的渔网属于禁用捕捞工具,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资中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非法交易渔获物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沱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郑婷婷
资中长安网版权所有

